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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五章这是第一卷的最后一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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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最伟大的大人,根据我们乌桓勇士的探查,卑鄙的拓拔鲜卑跟慕容鲜卑已经联合起来,他们在弹汗山下聚集了超过五万人,他们叫嚣要用我们的血,来染红弹汗山”。

八月中。

经过月余的扫荡,整个中部鲜卑已经被于笃扫灭了大小十几个部落。只是越接近弹汗山——这个鲜卑王国的王庭、大草原的明珠,就越是人迹罕见。

听了乌桓斥候的话,于笃这才了然,转头对身边两个累的跟死狗一样的人形生物笑道:“哈,鲜卑人竟然聚集起来了,你们说,我是应该夸奖他们呢?还是表扬他们呢”?

死死拽住缰绳、伏在马背上的两个人型生物终于抬起头来——赫然是面色惨白的戏志才跟郭嘉。

戏志才只能伸着舌头大口呼吸,勉强翻了个白眼便不再搭理于笃;郭嘉到底是年轻身体棒,不仅有力气翻白眼,还能开口说话。

“你……你(咽口口水)……你应该……表扬他们”。

“哈哈哈”。

看着郭嘉小脸惨白的样子,于笃大笑着用力拍了拍郭嘉,大声道:“好,奉孝之言,甚合我意啊,哈哈哈”。

于笃笑得畅快,自然也惹得身边的亲卫们放声大笑。

至于某些微弱的咳嗽及抗议声——呵呵,就让他随风而逝吧。

只有大胡子看着狼狈的郭嘉,脸上露出讪讪的表情:戏志才跟郭嘉为什么会这么狼狈?这可全是他于氐根于大爷操练的啊。

要说这事啊,还真不赖于大爷,毕竟他也只是奉命行事。

什么?奉谁的命?自然是于明德于大官人的命令咯。

话说出征之后的某一日,于笃发现戏志才跟郭嘉二人,从贴身的小布袋里拿出两个大药丸子……铅色的。

看来两人无比虔诚的仰着脖子,慢慢的将两个大铅丸子往嘴里放。

把于笃给惊的,一愣一愣的。回过神来,飞身上前,啪啪两巴掌,把两人指尖的铅丸给拍飞了。

随即不顾两人的抗议,将随身携带的小布袋给没收了,还把两人提起来交给忠仆大胡子。

从此以后,两人的身边就多了一个形影不离的护卫;而每天中午跟着大胡子的战马跑步,也成了两人的必修课。

对于两人不间断的抗议,于笃都是以一句“我是为你们好啊”回答。

至于那句愤而出口的“辞职不干”,则得到了于笃一句凶狠的“敢辞职,我就干掉你”。

其实于笃心里倒觉得挺高兴的,因为他觉得他发现了历史的真相:怪不得这两哥们在历史上都早早就死了。

丫的天天吞金服毒,不死才怪!

这也就是身边没有名医,要不然非给他们做一个全身检查不可。现在也只能逼着他们跑步——增强体质、振兴中华。

至于以后两人的去留,就如于笃所说的那样。

敢辞职,我就干掉你!

不同于袁绍那个二杆子,这丫的在历史上竟然把田丰介绍来的郭嘉拱手送出去了;还送给了自己的仇人——曹操。

这跟送自己的老婆去KTV跟仇人嗨屁有什么区别!

更何况通过这一个多月的接触,于笃已经对这两人的恐怖有了深深的体会——这是一言可定一场战局的战略高手啊。

夸张点说,甚至是可以决定一个民族、一个国家的未来走向的大杀器!

于笃倒也明白,对于这种人,单纯的拉拢是没有作用的。所以平时没事就喜欢叫上赵云跟太史慈,跟两人“坐而论势”。

还别说,这效果啊——杠杠滴。

于笃本来只是对历史的大势有所了解,但如同雾里看花,只知其果,不知其因。现在,则如老树盘根,不光枝干清晰,连脉络也了如指掌。

而于笃偶尔冒出的一两句惊世之言,则令两人大呼“此乃神来之笔”。

就连作陪的赵云跟太史慈,都跟着沾了不少光。

说起这个太史慈,于笃才发现:这货可是个猛人啊。尤其是马上功夫更是了得:开得了弓,舞得了枪。

他跟赵云两人较量马上功夫,几十个回合分不出胜负。

按照于笃的标准,这可是一流高手啊。至于赵云跟三爷,那是超一流的。

赵云这下可算是找着对手了,没事就拉着太史慈切磋,反正按照于笃这“大师级”的眼光来看,他可以负责任的说:太史慈的武艺有明显的精进。

弹汗山下,鲜卑大王和连已经接到了汉军逼进弹汗山的消息——他为此兴奋的两天没睡好觉了。

于笃是谁?那是鲜卑人口中的恶魔,打败了国师慕容毅的魔鬼!只要能击败他,自己就能重拾檀石槐的威名,威压三部鲜卑,再造大鲜卑帝国的容光!

呜呜……

时隔二十年,悠远的号声再次在弹汗山下响起。

二十年前,檀石槐大王就是在这,击败了汉朝的大军,从而建立起了大鲜卑帝国!今天,檀石槐的子孙——和连,也一定能击败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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